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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配合方法如下,有意合作的廠商歡迎致電洽詢:

一.賣既有在賣的產品
1.依照叫貨箱數決定價格,並標示建議售價販售

二.客製化做自己的品牌(專屬商標)
1.用既有的產品,只改標籤
※標籤部分為客供料,客戶可自行設計,但設計須符合政府規定,且若有涉及智慧產品權問題由客戶負擔全責
※標籤製作方式需符合我司規格,且全數費用由客戶負擔

(商標費、部分代工代辦費訂金,需對方預付)

2.使用自己想要的瓶子、標籤
(瓶子、標籤、標籤開模費、商標費、部分代工代辦費訂金需由對方預付)

3.所有包材均為客供料,或連原料酒也為客供料,僅收取代工充填耗材費用

(若要客供原料酒需要事先檢驗產品符合酒類衛生標準即可)

☆商標若為客供料,客戶可評估產品是否需要申請智慧財產權註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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